利率市场化的“下一步”

利率市场化的“下一步”

25 五月 2015, 10:47
abbo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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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已经加快。

从允许存款利率上浮1.1倍到上浮1.2倍,时间间隔大约是30个月;从上浮1.2倍扩大到1.3倍,时间间隔是3个多月;从1.3倍再至上浮1.5倍,间隔不足两个半月。这一节奏,意味着已经走过20年的利率市场改革之路,在年内完成将是“大概率事件”。

有权威专家表示:“从存贷款市场情况看,完全放开存款利率上限的时机、条件已经成熟。”有业内人士更是直言,“事实上1.5倍只是一个形式,上限已经打开了。”

而就在上周,市场对于大额可转让存单即将推出的预期升温。同时,国务院批转的发改委 《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适时推出面向机构及个人发行的大额存单。这无疑加重了各方对于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提速的期待。

实际上,年内有望完成利率市场化改革已基本成为共识。市场各方更为关心的,或许是与利率市场化相伴随的其他改革或变化,即利率市场化的“下一步”。毕竟,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是最终目的,而是建立健全从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必要步骤与手段。这就需要其他一系列配套改革协同推进,比如央行利率调控框架的完善,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转型以及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等。

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特别强调了“注意疏通货币政策向实体经济的传导渠道”。在诸多制约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因素中,并未完全市场化的利率,就是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各方高度重视完善利率调控框架和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央行行长周小川此前曾强调,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坚持以建立健全由市场供求决定的利率形成机制为总体方向,以完善市场利率体系和利率传导机制为重点,以提高央行宏观调控能力为基础。

“提高央行宏观调控能力”,显然这是利率市场化的“下一步”中备受市场关注的问题,而其重点就是基准利率体系的建立和利率传导机制的完善。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货币政策的利率调控框架中,需要建立一种能够被央行有效调控,又具有广泛市场影响力的利率作为央行目标利率。业内已有预期,未来中国货币政策要走“利率走廊”模式。目前央行工具箱中的短期流动性工具,包括银行准备金、公开市场操作以及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常备借贷便利等,这些工具的利率被认为有望纳入“利率走廊”。而中期借贷便利、补充抵押贷款等或可发挥中期利率的引导作用。

有分析表示,中国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建立央行可管理、可引导的利率体系,实际上是建立“利率锚”,而这一“利率锚”是由短期利率和中长期利率两方面构成。而一个利率能否成为政策目标利率,取决于其交易量、在市场中的影响、对其他利率波及面以及央行可调控性等。

2012年9月发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指出了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原则:放得开,形得成,调得了。业内专家此前解释称,所谓“形得成,调得了”,是指将来放开存贷款基准利率以后,央行要通过在公开市场收、放流动性影响形成市场基准利率,使得市场利率能够和央行设定的目标大体上一致。

可以说,建设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完善利率传导机制,是利率市场化进程中一项复杂的攻坚战。对此,央行一直在衔枚疾进,通过培育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和贷款基础利率以及一系列创新举措,建设较为完善的市场利率体系,建立健全中央银行的利率调控框架,以此强化价格型调控和传导机制。

当前,我国货币政策的中间目标是货币供应量,而随着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货币政策的模式也面临挑战与变革的需要。各方预计,以利率为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将是未来的必然选择。业内研究指出,这需要很多基础性条件,如利率市场化调控机制的形成、商业银行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良好的风险定价、风险管理能力以及经济体的硬约束等,而创造这些基础性条件将是长期任务。

对此,央行在此前公布的一季度货币政策报告中如此表示,转型期的货币政策需要兼顾“量”与“价”目标的平衡。目前,我国货币政策正处在从数量型调控为主向价格型调控为主逐步转型的过程。由于存在软约束等体制机制性问题,金融改革尚在逐步推进,目前完全转向以“价”为目标的时机尚不成熟。这就意味着,在未来较长时期,我国的货币政策调控仍将是“量价”结合,逐步转型。

当然,利率市场化的“下一步”,或者说需要的配套改革与模式转变的内容很多,除了银行转型、金融市场完善外,其他要素价格同样也要市场化。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人民银行原副行长吴晓灵近日指出,中国市场不缺钱,缺的是把资金引向实体经济的制度安排与运行机制,而要素价格的市场化是关键。她表示,要想让中国金融配置资源的效率提高,除了资金的价格以外,实体经济的价格信号也必须准确,包括土地、能源、原材料、劳动力等一般商品价格是准确的,资金的信号才能正确反映市场的供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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