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瑞金:中国腐败官员可以申报吉尼斯纪录

周瑞金:中国腐败官员可以申报吉尼斯纪录

27 十一月 2014, 08:29
rufiya yusupo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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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讯 由《财经》杂志、财经网主办的“《财经》年会2015:预测与战略”于2014年11月25日-27日在北京召开。《人民日报》原副总编辑周瑞金在发言时表示,长期实行一把手,地方或者部门负责制很容易蜕变成无法无天的土皇帝。

  “周永康、薄熙来这些人在不同座位上为所欲为,正是因为他的一把手的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周瑞金指出,官员的腐败问题世界各国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但像当前中国这样存在普遍的、严重的司法腐败和舆论腐败这种现象不多见,中国腐败官员很多是可以申报吉尼斯世界纪录的。

  以下是文字实录:

  周瑞金:我今天发言的主题是反腐败还得靠制度。官员的腐败问题,在世界各国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但是,像当前中国这样存在普遍的、严重的司法腐败和舆论腐败这种现象不多见,始终成为困扰我们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的隐患。

  今年1-5月份,一共有63000多名党员干部被处理查处,比去年同期增长了34.7%。党的十八大以来,副部、副省级以上干部有48人违法乱纪被查处,其中,国家级有3个人,中央委员2人,候补中央委员3人。

  中国腐败官员很多是可以申报吉尼斯世界纪录的。有的贪污腐败八百多次,才偶然被查处,有的家里搜出2亿吨资金,16台点钞机清理现金时烧坏了4台,有的普通的供水公司的经理家里竟抄出上亿的现金和37公斤的黄金、68套房地产,特别是徐才厚,明白知道自己保不了总后勤部部长谷俊山的问题,还贪婪地收下了谷俊山用来行贿的四千万人民币,这样贪婪的军头,他会把我们的军队带到哪里去?

  这次是改革开放以来,历史最长、强度最大、范围最广的一次反腐败行动,特别是延伸到原来很少涉及到的军队的高层。有人说现在的反腐败只是反腐败分子,不是反腐败本身,王岐山同志曾经说要用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说明党中央对这一点是有着清醒的认识。

  治本就是靠制度来防护,从制度上来防护,我想简单地概括五个基本看法,跟大家进行交流:第一,要切实地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制度防护首先是依法防护,依法治国、依宪执政,就是用宪法和法律规范各级党政的权力。

  不能否认我国的司法实践成为受制于党政权力的干预和阻碍,各级党政权力在司法权威面前更为强大,司法层面难以约束我们的党政权力,长期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剧了权力过分的集中,很多重大的决策和人事安排往往几个人甚至一个人拍板说了算,地方或者部门一把手很容易蜕变成无法无天的土皇帝。

  周永康、薄熙来这些人在不同座位上为所欲为,正是因为他的一把手的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约,这些体制为买官、卖官和私权利的滥用打开了权力之门,最后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

  第二,坚决突破特殊利益集团的阻挠。

  纵观我国严重的腐败现象,已经由发展型的腐败全面恶化为垄断型的腐败。从我国落马官员不断上升的数量和越来越高的级别来看,特殊利益集团在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国家和社会资源的能力方面正以惊人速度不断膨胀,这些特殊利益集团早已经盘根错节,形成庞大的势力。

  从目前公布的案例来看,涉及到地方和中央的,党政军大员、地方和社会势力、顾问代理人性质的民企、垄断央企、横跨能源、金融、通信、文化、广电、资本市场等等关键领域甚至已经侵入到国家的政法、纪律队伍和武装力量,可以说是从点到面,就像癌细胞那样无孔不入,不断的扩散,这种局面一定要打破,要瓦解特殊利益集团。

  第三,加强舆论监督。我作为一个老报人,始终认为我们主流媒体应该成为我们党和国家反腐败的重要的阵地。过去我们几乎放弃了这个反腐败的阵地。

  看看有哪些大案、要案是由我们的媒体揭露出来的?一些地方媒体一味的满足歌功颂德或者小打小闹式的曝光,地方政府经常利用媒体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丑事变成好事,把灾难变成喜事,众多的主流媒体花了大量的纳税人的钱,却在监督公权力、反腐败方面起到的作用确实很有限,甚至基本失职。

  要是我们的媒体能够及时加以舆论监督、揭露曝光,就有可能防患于未然,这需要我们审视和反思权力和媒体的关系,党领导媒体这是毫无疑义的。但党的领导人又应当接受媒体的监督,这是一体的两面。

进入互联网时代,网上的举报监督起到一定作用,刘铁男等案例就是一个例子,网络举报、揭发和监督是人民群众监督权力的一个重要体现,是反腐败的力器,没有人民群众的支持,反腐败事业很难取得圆满的成功,要用制度保护人民群众反腐的权力和反腐的热情。但是,反腐又不能搞成群众运动,还是要依法进行治理。

  第四,中国有多少贪官逃到国外,又有多少不义之财被转到了国外,这次APEC峰会上,在中国的主导下,搭建起了最大的反腐追讨追赃平台,习近平总书记坚决表示要大力推动亚太反腐败的合作,建立APEC反腐败合作网络,这是很好的开始,相信这方面工作很快会取得进一步的进展。

  第五,我认为要在具体的制度建设上建立以下七项制度是必要的:第一,建立政府层面的权力清单制度,以权力的负面清单来约束寻租,把公权力关进笼子,不能无限的膨胀;第二,建立公共财政法案,实行严格透明的财政预算制度;第三,建立新提任领导干部包括财产在内的有关事项的公开制度;第四,加强国家审计机关在反腐问责方面的重要作用,实行审计公开制度;第五,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第六,建立海外资产登记制度;第七,建立国际税收情报交换系统,提高国际税收信息的透明度,建立国际税收征管合作的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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