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在 MQL5 中使用对象指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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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认情况下,MQL5 中的所有对象都通过引用传递,但还有使用对象指针的可能性。然而,由于对象可能没有初始化,我们必须执行指针检查。在这种情况下,MQL5程序可能会因为关键性错误而终止并卸载。自动创建的对象不会引起此类错误,因此就此意义而言它们十分安全。通过本文,我们将理解对象引用和对象指针之间的差异,并思考如何编写使用指针的安全代码。

在 MQL5 中,您可能会创建自己的类以在代码中进一步使用该类类型的变量。我们已从前文 MQL5 中对象创建和析构的顺序中学到,结构和类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创建 - 自动和动态。

要自动创建对象,只需声明一个类类型变量 - 系统将自动创建对象并初始化对象。要动态创建对象,必须显式地将运算符 new 应用至对象指针。

然而,自动创建的对象和动态创建的对象之间有何区别,哪些情况下必须使用对象指针而哪些情况下自动创建对象即已足够?本文正是旨在回答上述问题。首先,我们探讨使用对象时易犯的错误,以及相应的解决方法。

访问无效指针时产生的关键性错误

首先,您应当记住,在使用对象指针时必须先初始化对象然后才能使用对象。在您访问无效指针时,MQL 程序会因关键性错误而停止执行,因此程序被移除。我们将一个简单的“EA 交易”作为示例,该“EA 交易”具有类 CHello 并在此声明。类实例的指针声明为全局级别

作者:MetaQuotes Software Co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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